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通过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以其低利率、长期稳定等特点,受到广大购房者的青睐。本文将为您解读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为自己购房之路保驾护航。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概述
1.贷款额度
根据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2.贷款利率
目前,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利率为3.25%。
3.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年限由借款人和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4.贷款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的缴存职工;
(2)申请人在贷款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3)申请人在贷款申请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应大于等于贷款额度;
(4)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贷款流程
(1)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明等;
(2)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贷款;
(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
(5)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二、公积金贷款优势
1.低利率: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可节省利息支出。
2.长期稳定: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长期稳定还款,减轻还款压力。
3.手续简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对简便,无需提供过多繁琐的材料。
4.保障性:公积金贷款是一项住房保障政策,有助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助于缓解购房压力。在购房过程中,合理利用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为您的购房之路增添更多保障。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身权益。
2021年东莞市更新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其中对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了新的规定。接下来带大家详细了解下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贷款流程有哪些?
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a、缴存状况要求。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任一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没有欠缴、漏缴、补缴、封存等情况。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出
(2)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b、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c、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d、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1)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2)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3)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4)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5)东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手续流程
(6)东莞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手续流程
(7)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
(8)东莞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流程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我国法规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法规申请公积金贷款,东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贷款条件
1、缴存状况要求
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机关为准)的要求,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为两个月,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职工有异议的可另附缴存明细进行推算。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验证通过的,可减免纸质版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验证不通过的,按照现有非互通方式办理。)、《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
外籍缴存职工不可以在我市申请贷款。
2、信用状况要求
申请人或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单笔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
(二)个人单笔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公积金贷款政策 东莞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且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五)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六)信用卡(贷记卡、准贷记卡)贷款出现逾期并已结清逾期的(有当前逾期的,需提供该笔逾期的结清证明;信用卡状态为冻结的,需注销或恢复正常后才可申请贷款),原则上不作为信用不良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要件,逾期情况严重的除外。
(七)借款人或配偶个人征信报告提示“限制高消费”的,不予贷款。
住房公积金利率低,还款优惠多,是很多人买房贷款的首选。但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复杂,提交资料多,审核过程严格,造成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要想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一定不能忽略如下14个特别要求,一个不符合那么申请就得退回了。
1、房屋面积特别要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建筑面积仅限于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
2、贷款年限特别要求。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购买二手房或一手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且属于首套自住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3、首期付款特别要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婚姻状况特别要求。婚姻证明材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
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结婚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申请人未婚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卡的婚姻状态为空白、婚姻状态信息与征信报告不符的,须提供从适婚年龄起出具的未婚证明)、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申请人离婚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离婚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涉及到财产分配情况的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注:如果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另须提供法院生效证明书,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的可以不提供离婚证,但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态须显示离异。
申请人丧偶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配偶死亡证明、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5、房屋评估特别要求。凡是购买二手房都需要评估;购买已确权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出证日期超过1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须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的,均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6、收款还款账户特别要求。一是申请人借款款项必须划入以出卖方名公积金贷款政策 东莞义开的银行账户内,不得划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住房、商转公贷款除外)或其他账户。二是还款账户、收款账户须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具体点击“收款/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及范围”查看)。
7、购房贷款特别要求。申请人须与售房单位或个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8、建造贷款特别要求。建造的房屋须是市一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9、翻建贷款特别要求。翻建的房屋须是市一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10、大修贷款特别要求。大修房屋须是对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需要改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我市自住住房进行维修。
11、商转公贷款公积金贷款政策 东莞特别要求:
(1)符合住房公积公积金贷款政策 东莞金贷款条件;
(2)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
(3)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
(4)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商转公也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5)商转公贷款款项必须划入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须划入商贷的(借款人)还款账户;
(6)《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有效,借款人须于期限内办理还清商贷,并注销原抵押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可撤销其商转公贷款申请。
东公积金贷款政策 东莞莞住房公积金贷款14个特别要求 1个不符全泡汤
12、组合贷款特别要求。组合贷款须抵押房屋一致,贷款人一致,贷款起止日期一致,还款账户一致。对于首套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70%,第二套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50%。
13、再次贷款特别要求。必须自上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日起满12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4、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进行认定,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该套住房不计在内。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第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东莞套,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自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申请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第三套,对申请人执行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二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申请人家庭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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